重庆注销公司
企业注销

全体股东签字是重庆注销公司的硬性规定吗?

在公司进行注销程序时,并非所有人都需要签字,而是需要获得法定比例的股东同意并形成股东会决议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任何涉及公司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得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因此,只要获得符合比例的股东同意并签字,公司就可以进行注销程序。

 

公司注销的流程具体如下:

1.召开股东会议:按照公司章程规定,召开股东会议,讨论并决定公司注销事宜。股东需以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定权通过注销决议。
2.填写注销申请表:在股东会议通过决议后,填写《企业注销申请表》,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。
3.提交税务注销申请:递交《税务注销申请表》及相关的财务、税务证明材料,进行税务注销登记,办理《注销税务登记》手续。
4.开始清算:根据股东会议决议,启动公司资产、负债、权益等清算工作,并编制清算报告。
5.公告:根据清算结果编制《企业清算公告》,在指定媒体上刊登,公告期不少于45天。
6.履行清偿债务:公司需履行清偿债务责任,包括清偿债权人债务、缴纳税款、处理员工工资、社保等费用。
7.领取注销证明:完成清算、公告、清偿债务等程序后,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《企业注销证明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