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残保金,这个费用怎么算?
企业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(以下简称“残保金”)时,应将其计入“管理费用”科目。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在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《企业会计准则其他相关实施问答》及后续解释,残保金不属于税收范畴,也不以税金基数进行计算,因此不应计入“税金及附加”。
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:
1. 计提残保金时:
– 借:管理费用 – 残保金
– 贷:应交税费 – 残保金 或 其他应交款 – 残保金
2. 实际缴纳残保金时:
– 借:应交税费 – 残保金 或 其他应交款 – 残保金
– 贷:银行存款
若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而产生滞纳金,则应将其计入“营业外支出”。相关会计处理如下:
– 发生滞纳金时:
– 借:营业外支出
– 贷:银行存款
– 期末结转时:
– 借:本年利润
– 贷:营业外支出